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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析:法庭诉讼需提供以下材料:1、正本一份及相应人数副本的起诉状;2、针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证明文件(如原告、被告、第三方等人的身份证明);3、本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的相关凭证;4、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条超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超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书写超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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